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离婚时财产无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0:25:09
我向父母借了首期,并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由老婆和我父母同住。我长期在外地工作,房子按揭贷款全部由我承担。后来我老婆与他人有染,并以虐待、恐吓等手段把我父母赶走,还把锁换掉连我也不让进门,想造成事实上对房产的独占(我长期在外工作,一年只回一到两次)。为此我气愤致极,不得已把房贷还款给停掉了。现在银行已经起诉,法院查封了房产,并判决强制拍卖还贷(拍卖底价140万,欠银行贷款40万),但我老婆就是赖着不搬,阻挠法院拍卖。现在她又起诉要和我离婚(这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想先把婚离了再来处理房产的事,认为这样会对她争夺财产更有利。我听说离婚判决时不会对查封中的房产进行分割判决。
现在,我想请教一下各位专家:如果我们先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后面的财产,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分割?或者是否会法院不再处理,而房子仍由我老婆赖着住在里面,甚至和别人在那房子里结婚,法院也没法拍卖,而我离婚后什么财产也得不到(包括我当初向父母借的首付款)?
补充说明:
1、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且房产证上只有我和她两个人的名字;
2、购房首付款中部分是借我父母的,证据有①我当时写给我父母的借条;②买房付款的前几天这笔钱从我母亲银行帐上转到我帐上的银行记录;③这笔钱随即再我的帐上转到房产开发商帐户上的银行记录。
3、这房子银行已经申请执行,法院也已进行了价格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正在走拍卖的流程。她这时提出离婚诉讼可能是想阻挠拍卖,或阻挠我分得应得的拍卖余款。
补充问题:
1、(抱歉,这个问题专家可能已经算做了答复,但我还是不太明确)在银行房贷的案子结案前,法院是否会先处理判决我们的离婚案子,也就是离婚诉讼会不会只判离婚和孩子抚养等,而不判决财产——那房子(那房子的价值在归还银行贷款后还应该有相当的剩余额)的分割——法院真会这样做吗?
2、如果法院真的按1、的情况那样先判了离婚,而她就会带着孩子继续住在那房子里就是不搬出,法院也没法拍卖。她就象现在一样独占房屋的居住权,银行拿不回所欠贷款,我也一点拿不到应分得的共同财产,会不会有这种情况?
请专家帮助解惑,谢谢!

1 按法理来说:
从文中表述看,你属于无过错方,而女方存在过错:一方面与他人有染的生活作风问题,另一方面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反而以恐吓手段逼走老人独揽房屋居住权
根据她的这种婚后表现,同时是你和父母共同贷款而得到的现房屋,所以她的要求是无法无据的,她想要得到离婚后财产的想法几乎不成立,即法院应当不予支持或者只是很少一部分

2 “离婚判决时不会对查封中的房产进行分割判决。”
是有这么个相关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 具体如何处理,以房屋所在地或你们的居住地所在法院判决为准;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依法上诉

1、“我听说离婚判决时不会对查封中的房产进行分割判决”:是,应在查封解除、拍卖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分割。
2、 “如果我们先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后面的财产,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分割?”:
(1)你先告诉我:那房是在你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后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一人的名字、还是你们夫妻的名字、还是你父母的名字?这才是房产属于谁、房子她能不能分割、如何分割的关键: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房产你俩谁也别想分!
(2)假设这房是在你们结婚后你所买、房产证上也是你一人的名字:这房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在房子拍卖的剩余款中,你和妻子一人分割一半,但如果你能证明她“与他人有染”,属于导致离婚的一般过错,可能以请求适当少分她一些。
(3)至于你向父母借的首付款:如果你能证明是向父母借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拍卖房子还分行贷款后,先偿还你父母的借款,剩下的你俩再分割。
如果你父母或你无法证明是向父母借的:只能视为你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财产赠与,这钱你无权要回、你父母也无权要回。
3、“或者是否会法院不再处理,而房子仍由我老婆赖着住在里面,甚至和别人在那房子里结婚,法院也没法拍卖,而我离婚后什么财产也得不到(包括我当初向父母借的首付款)?”:
(1)法院在银行的案子没有判决并执行前,对这房确实不能先处理:需要等到银行的案子判决后、执行完后,你可以再起诉请求分割余款。
(2)不会任由她耍赖、长期住下去的:银行会申请执行、拍卖这房的。
4、只要这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就不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