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高人指点,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05:54
本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不想干了,但是听说如果这样公司会扣我钱,所以我想请明白人问问我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它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不合法,都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希望大家能够仔细全面的给解释一下,最好把劳动法对应依据也给解释一下,先谢谢各位了,现附上我所签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
甲方:**市**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用工协议:
1. 乙方自愿到甲方参加工作,并保证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2. 甲方除履行各种应尽的法律责任外,保证乙方实习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资--。正式工作其工资------。试用期和正式工作期均享受甲方提成制度(见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处从事--------------工作。
3. 乙方保证在甲方正式工作-----------年以上,如果提前离开,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用于底定培训费。合同期满乙方如要离开,甲方不扣除任何费用。
4. 乙方每月享受四天假期,其余时间视为上班。乙方享受国家法定的节日休息时间。
5. 试用期合格后,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6. 合同期满乙方如果要离职,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工资按半个月计算,不足半个月的不发当月工资。
7. 甲方不得无故解雇乙方,合同期满后,双方共同商定续约事宜,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都应互相遵守协议,如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一千元人民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已经过了试用期,单位只给交了意外保险,其他无任何保险。有时候还拖欠工资。

公司不但不能扣你钱,还要给你钱。
1、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或订立了竞业限制协议的除外。你合同第3条约定的培训按劳动部《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属于职业培训,不得约定服务期。故公司不得依该条和该合同第7条第2款扣除你一个月工资及1000元人民币。
2、按《劳动法》第36条及其他劳动法规的规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该合同第4条约定的工作时间违反了上述规定,应支付你加班工资,法定休息日安排你工作的,应支付你200%的工资。
3、单位只给缴了意外保险,未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违反了《劳动法》73条,你可要求单位自你入职之日补缴上述保险。
4、鉴于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你可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向你支付补偿金。按该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此处“月工资”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应为你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
综上所述,你可提出以上要求,如单位不满足你的要求的,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责令单位改正,也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另外,单位拖欠加班工资、正常工资或扣发你工资的,你除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外,还可要求单位加付25%以上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依基本情况而定,最高可达未支付工资的100%。

你是在试用期还是不是?如果已经转正的话,可以提前写份辞职报告,递交上去还要再做一个月让他招人填补你的空缺,这样就不会扣工资,但是如果你要马上离开,那么会对公司的生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扣钱是肯定的。
至于试用期,那么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一样,具体可打电话到劳动局去确认一下。

1、关于违约金都约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都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违约金仅可在经过培训或者有保护商业秘密协定的条件下,才可约定,否则都属于违法约定,应该没有约束力。
2、关于保险方面,似乎不像是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应该问清楚是不是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不一样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