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社保及档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43:26
我的户口在武汉。我是08年7月份毕业进入宜昌某公司,档案也过去了的。由于不太适应,半年后辞职。原单位在半年中跟我缴纳的5险1金,我现在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由于现在工作不是很好找,我暂时在上海一个小公司工作,这个公司没有社保之类的待遇,所以我的手续是需要把自己转成‘失业’,五险一金也就是跟着我自己走,我自己交。那么我的问题是,之前半年宜昌公司跟我缴纳的社保的这些钱,我能怎么用?是否只能在宜昌用?比如住房和医疗。或者是我到哪哪都能用?如果我在别的地方也找到有社保的单位,那么我的这些社保的东西再转去会很麻烦吗?还有我的档案,原公司某人事人员给我的说法是‘不确定会到哪去’?这样是正常的吗??如果不正常,我的档案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1.目前政策下,异地转移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并且是向户口地转移,还要是城镇户口,其他的社保不能异地转移,农户不能异地转移

所以,不是说可以跟着你全国到处去的

2.宜昌的社保,要么选择把养老保险转回户口地武汉,要么暂时不转,等将来再说,医保卡内的钱消费完,放弃,失业、工伤和生育统统放弃

公积金,由于你不是宜昌的户口,可以申请退,需要有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然后去宜昌公积金中心办理

公积金目前是不能异地转移的

3.只要是在异地参保,一律都是上面的那样处理

4.至于档案,建议你让宜昌公司给你,然后存入武汉的人才中心,不要自己拿着,这样时间长了,会成死档的,一定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