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重婚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07:43
我朋友结婚之前曾与其他女孩同居了一年多(我朋友和那女孩是很相爱的),然后由于我朋友父母的逼迫,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但并未领取结婚证.但是我朋友并不喜欢这个女人,我朋友在父母和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去登记并领取了结婚怔,那么请问这算是重婚罪吗?如果不算,那么我朋友不喜欢的哪个女人如果到时候要闹着分家产该怎么办?

不算
因为按照婚姻法之规定: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你朋友和其喜欢的女孩领证,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之规定(如一方存在不宜结婚的疾病,双方有一方遭到胁迫,年龄未能达到法定年龄还有其他条件等),领取结婚证,那么,双方婚姻成立,受到法律保护。
现在,你朋友和他喜欢的女孩领证,是合法夫妻,之前由其父母选定的女子和你朋友只能是非法同居关系,家产属于个人财产,谁举证谁获得,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划分。

认定重婚很简单:1、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领取结婚证。

如果你和你的同居女友没有上述情节的都不能认为是重婚。

如果离婚,由于你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由于之前的结婚并没有领取结婚证,虽然事实上属于婚姻状态,但是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而,其与后来的女孩登记结婚不构成重婚罪。
分家产就按照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分配,在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过错一方会适当少分或者不分。

没领结婚证就不算重婚,只是社会道德可能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