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可以规定为义务。”谁可以举个例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24:44
“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可以规定为义务。”谁可以举个例子?

很久以前,人不知道有斑马线,但是我们就规定: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义务可以使习惯性的,也可以是人为规定的,后者就属于这个范畴,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刑法里的:其它,法律不是全能的,当面对一项新的犯罪,它造成巨大的危害的时候,就可以适用某些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