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看看我该怎么办啊,家庭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29:14
这些可能都是一面之辞,但具体情况基本上就是这样的,请懂法律的给我个答案啊。谢谢了。
呵呵!这其实很好办,你家老大两口子无非是让钱遮住了双眼的糊涂虫而已,谁买的安眠药在这里不存在过错,医院和大夫都可以证明老人服安眠药多年,不存在过错。你们只需要把老人交给他,让他随意去验,验完了自己去葬(如果可能你们其余几个姐妹弟兄能有几个算几个都可以不管他)反正人活着你们尽心了就好,老人地下有知不会怪你们的。如果起诉了,你们就反诉他诬告,让他拿钱赔偿精神损失之类的。这样就可以给你家老大一个教训,也可以使得他回头也说不定。
反正我认为这个结果你们越想达到老大越不能让你们随心的,他不会去验尸的,自己出验尸费,把自己不孝公诸于众,自己葬母亲,还要赔偿你们精神损失费。除非他两口子都疯了。呵呵!
“如果真的告起来了,我和三儿子有什么责任吗??? ”
您所说的“告起来”应该指的是刑事责任的追究吧?
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犯罪行为发生,要符合犯罪的四个必要条件。
根据您的叙述,我为您从犯罪的四个要件来做如下判断:
1、主体,即承担刑事责任的人适格。您与三儿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成年且无精神病,此要件满足。
2、客体,即侵犯的法益。老太太过世的事实,一个人的生命的消逝,可以说客体要件也满足。
3、主观方面。即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您与三儿子是否真的想让老太太死,从您的说法判断,您与三儿子并没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排除故意杀人。另外,由于老太太长期服用安眠药,你们也无法预见到老太太会服安眠药自杀,所以,你们也不存在过失。
所以,主观方面的要件不满足。
4、客观方面,即犯罪的具体事实、动机、目的等。
您与三儿子并没有令老太太服安眠药而致其死亡的意思,所以不存在犯罪的具体事实。做为亲生子女,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伤害母亲,故应该也没有犯罪的动机。所以客观方面也不满足。
理论上讲,只要有一个要件不满足,就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您与三儿子不应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而您与大儿子间的冲突,为去世的人做葬礼,法律并未做任何要求,只要符合一般道德上的原则即可。
希望可以帮到您!
家庭纠纷原因多种多样,常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