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迁入男方家户口,女方那边要罚款6500元说是女方是超生(女方是1983年出生的)这是否合理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50:21
要罚为什么现在才罚,这是否在为难公民?请问不交这钱能把户口办下来吗?
不交钱,不给办,他要你去找计生办盖章,他派出所才肯盖给你,有什么办法,像这种有什么渠道可以投诉他不?

当然不能给拉,要按现行的法律办户籍,以前罚过就不能再次罚拉,要不就有点涉嫌滥用职权拉。那要看当时有没有做过处罚拉,有的话就去他上一级的户籍部门找找看

不合法,有规定的,已经落户口了,就不允许再罚款了,肯定是派出所方面刁难你!

早干嘛去了,分明是故意刁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