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团年吃完饭后回家途中被抢受伤是否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41:30
2009年1月16日晚,科室里吃团年饭,还有单领导参加,吃完后又去唱歌至11点回到办公室,从办公室回家途中被人抢劫,追抢过程中双脚严重扭伤,现金损失3700多,一部2480元的手机及各中卡等物品,请问这是否算工伤?被抢物品可以找单位索赔吗??
我从事的是财务工作,每月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加班,经常加到很晚,月底更是要加到凌晨,如果是熟悉或注意过我的劫匪,在那里等到抢也有可能啊,而且当时是年初建帐最忙的时间,一直都有加班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您的问题是发生在下班途中,虽然是单位组织的活动,但是时间段还是下班时间,在下班的路上.那么在上下班路上只有发生机动车伤害-也就是交通事故.才可认定工伤,而且如果您驾驶机动车的,还要看您是否喝酒,是否有驾驶证,车辆是否有合法证照.,您被抢属于个人的刑事案件,与工伤无关,与您单位也无任何关系,物品无法向单位索赔.如有不明,请加我baidu hi ,一起探讨.

不算,因为单位团年并组织文娱活动后回家,发生抢劫,应属于刑事案件问题。
若是因加班后回家途中可能工伤鉴定部门会认定为工伤范围。
因为时间段超过了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很多单位会“以人为本”,以解决个人的实际问题出发,帮忙出具相关的加班证明,工伤鉴定部门又不好找到其他的相关佐证材料,不鉴定为工伤吧,又怕是真的加班后造成的,认定吧,又怕是假加班,左右为难。

重点是你被劫当晚不是加班,而是去吃饭及唱歌,非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因工受伤.至于物品被劫应该及早报案.法律角度来讲单位是不承担赔偿物品的责任,但从人性角度来讲,可请求单位适当作出补偿也是未尚不可的!

属于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