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限期推迟上班时间,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51:51
1.过年放假前单位说无限期推迟上班时间,什么时候上班等电话,我和单位还有三个月的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可否起诉单位,单位能补偿多少?
2.合同上写的给交保险的,但是到现在一分都没交,可否起诉单位,单位能补偿多少?
3.加班有部分时间倒休了,剩下来的时间该不该给加班费?怎么给?
请大家帮忙,提供建议

1、单位推迟上班时间,如果同时停薪,这是变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向单位索取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属于单位么有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保险业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或诉求单位补齐所承诺的保险。依据如下: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加班后么有倒休,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建议,付诸实施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哎…我帮不了你,同情中

建议另谋出路.早作打算啊.
像这种情况就算让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