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精通法律人士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9:06:46
我和前男友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面有我们两人的名字。后来因为他有了新欢,我们分手了。在分手时,我们对房子的归属订了一个合约。规定我给他共80万,分两次给他。第一次是6月27日,第二次是去年的11月27日。如果到时没有钱到他账户上要按每天千分之五给他。而他要在我把所有钱给他之后,需在12月27日之前将名字从房产证上划去。否则他要按每天千分之五的利息给我。现在我已经把所有的钱给他了,但是他12月27日那天也就是我们约定他应该履约的最后一天发消息给我说现在办手续的话,费用太高,让我半年后再半。第二天我在咨询了中介后,拒绝了。因为他是老师,我发消息给他说,我不想脱下去了,希望年内就把这事解决,也对我们的关系做个了断。让他在放寒假后挑一个日子,我们去办掉。没想到放假后,他就发了一个类似说半年后办手续的话,对我俩都有利的消息。我没理他,我觉得我该表达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确了。这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给过我消息。请问就他这个情况我可以按合同向他索取利息吗?如果上法院的话,还会有什么变数吗?请解答。

你给他的钱都打了收条了吧?这个是书证
你可以向他索取利息但是我觉得这样对你不是很有利
1,你已经把钱给他了,到时候向他要违约金他也许会以各种理由推
2,现在没把他的名字划去从法律上讲你们是共有关系,他也许会背着你把房子卖给别人,到时候就会引起很多可以避免的纠纷,虽然最后法律会支持你但劳心劳力费钱划不来
3,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然后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办理过户

您好
根据您对案情的叙述和现有材料情况,本律师对您的案情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给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分析
你们对于财产处分而拟定的协议,理论上是有效的,违约责任也是有效的,当然,如果违约过高,损失很小的话,法院会适当减少一些的

律师建议
1、你可以告诉他,现在就办手续,费用你出,他就没话说了吧
2、法院诉讼解决,让他履行协议,办理手续并赔偿

鉴于您提供的材料有限,以上分析、建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处理案件的最终法律依据、也不构成本律师对案件的任何承诺。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律师某某

对于该房产, 你们俩是共同共有关系。既然你们已经约定,那么就按约定的履行即可。
起诉经法院程序当然有风险,这个变数需要根据你们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法庭质证情况判断。

东西到底是谁出的钱,人家出的钱你就不要那么贪,走人就行了,要是你出过钱,那你有权利取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懂不。他现在不是你先生,最多算前男友,不受婚姻财产法的保护,而且就他提出的利息的问题来说,如果过分超出银行利率,那么就是无效的高利贷行为,合同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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