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每月还需要计提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3:18:33
上年度计提的福利费和教育经费都有余额,09年还需要计提吗?对余额有没有限制?

福利费从2007年1月1日起就不许计提了,2007年以前有余额的,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毕后按新规定计入管理费用,在工资总额14%以内据实列支,超过部分不得税前列支。
你2008年还有余额,如税务不作追究,你就继续使用。但税务一般会让你调赠纳税所得额的。
教育经费按原规定继续比例提取。

08年就不让提了!花多少直接计管理费用——福利费就行了!只要年终不超工资总额的14%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