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到一小孩之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42:40
女朋友的爸爸有一天开电瓶车回家,回家途中撞到外地小孩.
这个小孩呢还很小,不懂事,就从马路旁边突然窜出来.未来丈人来不及反映,
就撞上了.之后马上送到医院里去, 手续费啊, 挂号费啊什么的所有的一切费用都是未来丈人出的. 检查之后孩子没什么, 就是脸上有条很小的疤.
事后孩子的家长又回来了,说要赔偿1W说要给孩子整容,不然脸上的疤痕要影响以后的生活,死活要赔偿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是否要真正的赔偿,要是上诉大官司的话能不能赢.

可以不用赔偿,一般上面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完全支持。首先,未来的丈人已经承担了手续费,挂号费。这点在道义上,在民事责任上已经履行了承担义务。我认为,法院会考虑这点。
其次,按照责任,小孩乱穿马路,其自身以及监护人都有一定的责任,不能把责任完全加到未来的丈人身上,按照过错,小孩子以及监护人自己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因此,小孩身上的伤疤,不能完全归咎于未来的丈人。
第三,“很小”是指多小?我们有具体的验伤标准,有没有达到多少多少级伤残?如果小孩有去过伤残鉴定,被认定为有多少多少级伤残的话,肇事者的责任或被法院认定为比较“重”,即便是一种过失,也是严重过失。但是,如果伤疤很小,一般不影响小孩将来的工作生活的话,那么未来丈人的责任也就比较小了。
第四,按照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没有未来丈人的开电瓶车的行为,也就不会造成小孩的受伤,现在孩子已经受到了一定伤害,这种责任是需要承担的。问题是法院认为这种责任有多重,就如我上面所说,如果法院认为孩子的伤疤比较小,对未来影响不大,那么孩子的医疗费和手续费就是“主要责任”,那么未来的丈人已经承担了这种责任,就不用担心了。
但是,如果法院认定“伤疤”比较严重,对孩子将来的身心以及工作,生活会造成负担,那么就会答应孩子以及孩子家长的部分请求,但,我看即使支持他们的请求,也不会全额支持,他们要1万,可能法院会判定丈人支付3千之类的。当然,这类案件,法院会主张调解,在调解的时候,你们商量就好。一般给个2,3千,他们就能接受。

交通部门应该出具证明,看交通部门如何认定这次事故,看你未来丈人要付百分之几的责任了,交法是按照保护弱者的原则的,即使是小孩子突然跑出来,你未来丈人也一定要负一定责任的,毕竟他是驾驶者,属于强者,预先支付的费用也是应该的,总之看交通局如何认定了,多退少补,不要一味听孩子家长威胁,他们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当然可以肯定的是你未来岳父也不是一点责任么有。

1.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2.你不给,让对方起诉你,你应诉。
3.如果诉讼的话,不是赢不赢的问题,是赔多少的问题,法官更具具体情况判断。

最高30%的责任。这是法律规定。(不是30就是20我记不住了)
如果你丈人是正常行驶无任何违规问题。那么就有一个作为车主最低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