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废军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其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9:44:32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民政部门,看看当地对这方面有没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