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遗产纠纷,农民的切身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9:42:09
我家常年被我叔叔家欺负,这次关于农村宅基地遗产再次出现纠纷。作为家中长女的我,决定为父母打抱不平。我第一次发贴,没有积分也不知道积分怎样使用,以后有积分愿双手奉献,在此感谢。
此事需要追回到前70年代,才能真正表述清楚。
我爸两亲兄弟家住在农村。70年代的农村,长大了兄弟、父母等就要分家。当时分家的时候,我家和我叔叔家都只有两间十几平方的土平房,其余的东西都归我爷爷奶奶所有。爷爷奶奶还特别注明所有东西都是他们养老、送终的本钱,生前不再需要我家和我叔叔家赡养、送终等。但分家还不到半个月后,我叔叔就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等于我家什么都没有,而我叔叔却得到一切,事事还要被他们欺负。
80年代中,村里发放新宅基地。爷爷、奶奶、姑姑三人都分到新宅基地(我爸的两个姐姐已经嫁人,不能分新宅基地)。
爷爷于80年代末去世,办后事的费用也是我家和我叔叔家均负担。
奶奶于2008年2月9日去世,办后事的费用也是我家和我叔叔家均负担。
爷爷奶奶生前都是和叔叔一起生活,农田等也是和叔叔一起,帮叔叔家带小孩、耕田等。从来没有帮过我们家什么,而且还常常欺负我家。在我们姐弟的印象中,爷爷奶奶从来没有抱过或叫过和关心我们。
奶奶平时虽然只帮叔叔干活,但在逢年过节或有好吃的,我爸妈还是叫奶奶过来一起吃饭或端给奶奶,生病时也照顾奶奶。(因爷爷去世早,我当时只有四五岁,很多事记不起来了)我爸妈也尽了作为儿女之道。
现状:
姑姑已经嫁人十几年,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奶奶、姑姑三人分到的新宅基地,我叔叔家却霸占2个人的新宅基地多年,我家只能得到1个人的新宅基地。现在又以其他事情欺负我家。不能再被他家一直欺负下去,决定为爸妈讨还应得。
疑问:
1.我家是否应该拥有1.5人的新宅基地呢 (我奶奶分的农田就不想要了) ?我想向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2.如果要向法院起诉,以哪些理由提出起诉呢?遗产法可以吗?(我姑姑虽然已经嫁人,但她也分有宅基地)
3.我应该向哪里起诉呢?(村—村委会—镇的法院)

以上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家人,在此感谢你的帮忙。

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宅基地政策执行不是完全到位,各地都有各地的特点。

1.如果按照法律来解释的话,宅基地的分配应该是以居住在当地的人口来计算的,所以你家能拥有多少宅基地,取决于你家有几口人,而不是你家以前有几口人。所以此项无法起诉。

2.你所说的其实是遗产分配的问题,如果想要起诉的话,必须向乡镇一级法庭起诉,起诉的理由就是要分割遗产。

3.如果起诉,你需要:证明你爷爷奶奶留下的遗产有多少(原则上土地属于国家,所以不要说宅基地,要说地上房屋)、证明你家对爷爷奶奶尽了赡养义务(村人的证明即可)、你家按继承比例应该继承多少。

帮你顶顶,法律不懂。个人觉得你应该去村里问问情况,宅基地怎么分配的,有没有什么文字的证明。

好烦的事情,都是自己人,算了..........

法盲 顶个 打这么多字 真辛苦
不如去律师所咨询下。。。

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由继承人继承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后的遗产应该由你父亲、叔叔、姑姑依法继承。
关于宅基地的事情主要是审核该宅基地和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您爷爷或者奶奶的名下,则您父亲当然可以依法继承。
关于诉讼法院的选择,应该在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宅基地和房屋所在地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