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可以执行 口粮地,耕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3:52:37
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在被执行人服刑期间的,口粮地

不可以,法院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

我国不承认土地私有化,凡是土地都是国有或集体所有的。

被执行人没有土地所有权,法院自然不能执行。

不行的,耕地是属于集体用地,目前对农用地的流转尚未明确,法院不能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必须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产生活,而且农民的土地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村、镇集体政府的确权,法院一般都不愿意碰,所以一般不会执行被执行人的土地,就算要执行,最多只能卖给本集体的村民。
但有三条路:
一、找人说合,最好是执行局的执行员,看能不能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让被执行人主动卖地或用土地赔偿。
二、到村、乡政府查一下,被执行人名下有没有移民款、土地补偿款之类的。
三、如果申请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可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救助基金,一般法院都设的有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