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害鉴定、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56:58
朋友与他人打架,被人先用刀划伤颈部,朋友将那人牙齿打掉3颗。这种情况各方都应如何鉴定伤害程度?
如果起诉到法院会怎么判定?
如果赔偿应怎样赔偿?
望各位指点,不胜感激!!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应该是故意伤害罪,这个伤有法医鉴定的。
法院判刑有可能是6,7年左右。
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打掉别人牙齿构成轻伤,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颈部被划伤,有多重,一般划伤只是轻微伤,不构成伤害,可以治安处罚。
鉴定都是应该公安法医做。
如果构成伤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四颗牙才构成十级伤残,所以....赔点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