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只有一套按揭房,法院可以执行拍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31 00:39:01
2005年我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职,当时通过公司担保按揭了一套价值15万左右的生活房首付59000元,其余部分都是向银行贷款的,2007年我从公司辞职下海,问一位朋友借了先后两次借了84000元钱,第一次24000元,第二次60000元和其他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娱乐场所,由于经营不善,生意败了,现在朋友问我要钱,我确实没钱,而且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连每月按揭的钱都是我年迈的父母帮我还的,现在我的这为朋友要起诉我,我想问问在法律界资深多年的朋友们,像我这种情况,法院回执行我这唯一的一套按揭房吗?

通常情况下,对于被执行人生活自用的唯一一套房屋,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的。

毕竟民生最重要,法院不会(也不应该)将你赶到马路上去住的。

基于保证被执行基本生活生产考虑,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但,要证实,被执行人只有唯一的该房产,且一直在该房产中居住,也就是说,买了房子就只有睡大街了。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