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的赔偿问题 急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43:37
2009年1月21日 在驻马店 确山 的107国道与省道发生一场车祸.

甲方是由省道自西向东行驶的半挂车. 车上拉的货物是羊.

乙方是由107国道自南向北行驶的东风平板车. 车上拉的货物是小橘子.

由于发生事故时是半夜过了十二点.四叉路口的红绿等没有亮.双方司机又没有看清对方,导致了一场事故的发生,乙方的车头与甲方的车厢相撞.乙方的车被撞翻在地,车上的羊被撞死100多只.

甲方的车虽撞翻在地,车没有受多大损失. 乙方车虽没有撞翻,但受损较重,驾驶室、大梁等已全部撞毁. 双方均没有人员伤亡.

请问,这次车祸的赔偿问题该有谁来负责?

1.甲方的羊受损该由谁来负责?应陪多少?
2.乙方的车辆受到严重损失,该有谁来负责?
3.甲乙双方的车辆维修费该有谁来出?

请知道的好心人帮我解答,谢谢你们了..
划定责任是甲方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乙方的保险金3.7万由甲方获得,双方车辆由各自维修。(双方私了结果)

现在是甲方的车以出去维修为理由已经不知所踪(逃跑了),只打过来5万押金。

交警大队扣押乙方的车辆,要求乙方押2万元押金。

请问,现在乙方该怎么办?照理说甲方是不是还要包赔乙方的?交警大队现在以的是什么理由扣押乙方的车?现在乙方该以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2条2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报警,由交警对事故责任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按照交警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损失按比例进行赔偿。
本人同意一楼的责任分析。

先确定责任再说吧 .乙方的补偿保险金3.7万由甲方获得?谁给乙方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