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事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9:19:59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此规定为公司合并时对债权人保护确定了基本原则。
公司合并的形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
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
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合并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合并不仅涉及公司的变化,还关系到公司债权债务及关系人的利益,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法。商
公司合并决议与批准法。商公司在合并协议正式达成之前,必须先在公司内部形成一致意见,作出决定法。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先由公司董事会拟订方案,接着再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时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