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54:53
我们那有十来个临时工,有的工作十年以上,有的五六年,最短的也有一年多了,公司从来没有说起过签合同的事,而且还经常放假,他们还说想让谁走就让就让说走,我想问问大侠们该怎么办?

工资条工资卡之类的证据保留好,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有规定,正常用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索赔每月2倍工资,投诉时带着你的证据,去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到公司正是上班之日为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建立之时,自那时起一个月内,公司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话,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就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果一年内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你已经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入职时间早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日),则公司应当在2008年2月1日之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么从2月1日起就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所以你现在要主要保存你的入职时间证明、你的工资条、工资存折等相关记录。届时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保留证据,再你走的时候可以起诉公司赔偿你工资。
不会过起诉期吗?不是两年内吗?

1、保留证据,再你走的时候可以起诉公司赔偿你工资。
2、让公司给你签合同,如果不签,就主要保留证据。
3、这样的公司,最好还是走为上策。不正规。

劳动仲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