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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33:49
我和房东签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一次性付清两年的租房款,但是租赁刚满一年的时候,有银行人员上门说这个房子因为房东贷款抵押给了他们,但是房东已经有四个月没有还贷款了,现在也找不到房东本人,所以他们决定向法院申请封压房产拍卖。现在房东我这边也联系不上,找不到人,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急!
另外,我这边和房东签的合同很具体,已付清两年房租。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就是说“买卖不破租赁”银行有权卖房子但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依法主张。人家出价比你高就没办法了。
即使你买不到房子你也可以继续住下去,因为法律保护你的权利。但租赁合同满后能否再租要和房子的新主人协商。你也不必再交房租这个问题由买卖双方自己处理。银行的话应该都明白这些就怕他吓唬你,你就买本合同法放在他们面前就万事无忧了。

现在就是去报案,让公安局侦查此人,抓住以后就要求其赔偿,不行就起诉。

你有权就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并有权在法院拍卖时优先购买该房屋。
合同是你跟房东的签定的,只能说是房东违约。只能向房东索赔。 现在金融危机,房东很可能逃了。

你只能在法院找到房东后向他求偿或者在拍卖时同等条件下你申请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