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三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18:02
我是一名航海院校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已经取得三副证书,公司以代为保管为由,下船时将证书扣留,下次上船时再给。我想问这样合法吗?证书是我们在学校考试时取得的,公司只是报销了考试费用。难道证书就不是我们的 私有财产吗?如果我想解约,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是不是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就好?并且做好相关解约手续?谢谢

你们公司的做法可以明确跟你说是违法的.
关于你想解约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那要看你是什么时候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是08年1月1日之后,那自然是不用支付违约金,但需要支付你们单位到学校招收你时付给学校的的委陪费--大概13000-15000左右,还有就是你公司帮你报销的考三副的钱.如果是08年1月1日之前的合同问题就严重了,那要看你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了.我是过来人.劝你最好不要跟公司去打官司,你们公司应该是国有企业吧?你要知道法律永远不会站在弱势的一方,你是不可能赢的.所以你现在最好的选择是让公司派你上船,然后努力把三副的工作都学会,然后想办法拿到证书下船,然后再做计较.记住,有拿到证书才有资格跟公司对话.等你拿到证书,或者出来做,或者跟公司协商到时候选择权就在你手里了.

你在学校取得的证书是白皮的,现在取得的三副证书是以公司的船员名义取得的,理论上说,这个证书不是你的私人财产。
你可以看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服务年限,如果不到时间,估计要赔偿一些钱。你可以打报告,但可能不批。

张证书是您的,但是是在公司的船上工作后得到的,所以,若离开公司,应交付一定的违约金。
解约的话,按您说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