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建立劳动合同先前交的保证金可否退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4:13:23
我是8月份进公司的,当时说好试用期过后和公司签合同的,可是试用期过了,我交了进公司需要的保证金500元,但公司一直未提签合同的事,我也就没签合同,但是工作了半年多,我因小事和公司领导发生口角不想干了,我给领导提出要辞职了后,因为我们都在气头上,所以领导直接让我交接完工作走。可是我提出要我的工作押金工资及两个月的提成时,她却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要回我的工作押金工资及两个月的提成吗?
保证金有收条,可以仲裁拿回来。没有夜深人静听不回来了。
提前只要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就仲裁得回来。
因为你是经单位同意离职的,所以你还可以要求按2008/1/1开始的工作年限得到补偿金
新劳动法是2008/1/1起实施的。
去劳动局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