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期货双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6:58:39
什么意思?这个犯法吗? 我把我的期货给别人做 但是期货公司告诉我前几天的交易有双敲的嫌疑 请问这个严重吗?犯法吗??
哪这样犯法吗? 是不是期货公司自己的过错? 他们的问题呢?
能留一下Q吗哥们 问清楚重谢!

双敲是期货对敲,所属现代词,指的是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对敲就是两个账户做相反方向的单子 把一个账户的钱亏给另外一个账户 目的有很多 比如行贿啊 洗钱啊 或者似乎可以赚取佣金啊。也就是刷单子,但是这样风险很大, 而且这是违法的行为 交易所会严格监控的

  你说的是“对敲”吧

  在期货交易中,有时会出现一种明显的违规交易的操作方式,即在两个相关联的账户内,通过事先预谋或者与他人事先约定,在同一时间内以相同的价格申报,一个账户高买低卖、明显亏损,另一个账户低买高卖、高额盈利,且在两个关联账户之间转移资金的行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对敲。

  采取对敲交易手段,基于其主体身份的不同、动机和目的的不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是客户自己在不同的经纪公司进行资金转移;有的是客户在骗取他人的交易密码后,将他人账户的资金转移至自己或关联第三方名下;有的是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将国有公司账户的资金转移至自己或关联第三方名下;还有的是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私营企业的资金转移至自己或关联第三方名下。不论在哪种情况下、以何种主体身份实施的对敲交易,都是《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严格禁止的,应受到行政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处罚。轻者给予警告、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至6个月的处罚;重者给予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罚款、没收违规所得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A期货公司客户(某私营企业)的委托下单人王某在未经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与B期货公司客户李某约定,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擅自从事下列交易:王某以某品种某期货合约当天的最高价或者接近当天的最高价买入开仓的同时,李某以相同价位卖出开仓,紧接着,王某以接近当天最低价卖出平仓的同时,李某以相同价位买入平仓。如此反复操作数次,直接造成某私营企业账户向李某账户转移资金30多万元,其实际亏损达60万元,而李某盈利30余万元。王某与李某所采取的对敲交易行为,已经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新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就是指公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