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挂失的存折,能作为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0:24:09
我朋友,半年前因为夫妻矛盾,妻子离家,一直未归,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所有的现金和家里的存折,未带走孩子,我朋友在她走后挂失了存折,并提走了存折的所有现金,现在要离婚,女方要挟要用存折做为证据,说明男方转移财产,要求按存折分割财产,其实这么长时间钱已经花掉大部分,所剩无几,这个存折能做为证据吗?
请说的详细点,谢谢,我们都对法律不是很了解,能帮忙说下要注意什么,我还会加分的

首先告诉你这个折子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该折子只能说明半年前有这些钱,但是,你要注意说明的是后来这部分钱已经作为家庭开支花掉了,不存在了。那么,这个折子也就没有用了。

能.

不能,不是现在的财产。

不行,现在才离婚,以前花的钱视为夫妻共同开销。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如果需要做出准确判断,最好面谈并提供相关材料。

存折里的钱属于2人的共同财产,应该分割,如果一方提取了,那就应按分割协议数目进行补偿。

做为事件过程的载体,是可以做为证据使用的。只是法院能不能支持其的主张,那又要看法庭对此事的事实根据成立情况而定,而不是根据这一证据来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