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无故被开除,应该得到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05:38
本人于2008年年底在中山市的一间叫做美莉制衣厂的工厂工作,初去工作的时候工厂承诺试用期工资为1053元,分三班制,而在这试用期间并没有犯任何的错误,就在新年结束回到工厂上班一天后,工厂以"试用不合格"为由开除了我,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理吗?我能得到补偿吗?还有备注一下,工厂由于年末货需赶货所以大量请人了,赶货结束后就把我们这些试用期的员工全开除了,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工厂的行为要受鄙视。

你应该可以要到工资。 他们不给就到当地人事局投诉

试用期,你随时可以不干,或,随时可以被解雇

如果没有合理理由,应该赔偿

得不到,只要没有签有效劳动合同都得不到。这是典型的以式用期为名来获得低廉劳动力的卑鄙手段。大多用到快三个月是炒你。

集体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花钱买教训 吃一堑长一智

你如果确实违反公司的规章条例(该规章条例不合法律冲突合法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还是可以在试用期辞退你并且不用承担赔偿,如果是不合理辞退你那么可以提起赔偿,另外,赔偿是一码事,你试用期工作的工资是又是另一码事,不管你是否违反公司条例,试用期工资你都是可以得到的。
一定要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