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青年谈恋爱分手后,女方在家服毒自杀,男方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2:20:08

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只有出于道义上的责任。

不付法律责任
只有`道德责任

如果男子有教唆自杀(例如说:你去死啊,快点死啊等等的言论),那么民事上负次要责任,需要赔偿一定赔偿金。

如果男子没有教唆行为,纯粹是女子单方的自杀,男子无需付任何法律责任。

好吧,我知道你问这个问题的立场。

我告诉你男方也应该服毒自杀,你满意么?你自己也觉得滑稽吧。

所谓杀人偿命,既然你不认为他应该偿命,那他自然也就没有“杀人”的罪过了。

不用付什么法律责任,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恋爱关系,没有过多的权利义务,如果是婚姻关系,那就不一样了。不过,假设能够证明是男方教唆女方自杀D,那就另当别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