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吃饭的时候把手机房桌子上了,走的时候忘记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6:09:04
后来在下楼后才猛然想起,但手机已经不见,前后不过1分钟不到。吃饭的那张桌子没其他人碰过,只有负责收拾的2个服务员,而且周围的客人也证明没人碰过那张桌子,所以肯定是那两个服务员拿了手机。警察来了之后只说了这只能算财物保管不当,不能搜他们身。请问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法律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警方对服务员进行询问。不过对于你遗失手机

一事警方也没太多办法,这不属于刑事案件,因为手机的价值还达不到立案标准

就算达到立案标准也属于侵占犯罪,而侵占犯罪的管辖权在法院,需到法院要求

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关于侵占,中国法律只是防君子不能

防小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这属于不当得利行为,服务员应该将财务还给你,当然这是在你证据确凿,确认财务为他所得的前提下,按照你所述情景,并没有确凿证据,所以警察行为也是合法的。

警察是在扯淡 但是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 你是没有办法找证据了 并且手机已经被转移 现场已经被破坏 人证估计也没有了 所以希望不大 同意楼上的说法 但是不知道你的手机价值多少

确实没有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