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所欠的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54:18
我的公婆要离婚,离婚后婆婆由我们照顾,公公将重新与她人成婚,他们成婚欠下的债务,我和丈夫有义务偿还吗?如何才能不受牵连?
如果他身亡后呢?(因为他将有家庭,并已育有1子!)

他们成婚欠下的债务,应由他们夫妻两共同偿还,如果他身亡后,做为遗产的债务,才由子女继承,但这是有前提的,前提条件是子女继承了死者的财产,才会同时继承同等于财产价值的债务,不能说你继承了100元,却让你还1000元的债务,这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如果你通过法院,坚决不继承死者的任何财产,那你就不用管他任何债务。法院自然会根据死者留下的财产来清还债务。就是说,你继承了100元,只能偿还100元以下的债务。
还有一点,比较重要,你公公当时把欠下的债务,是否是在你婆婆知道的情况下欠的,或是你婆婆后来知道这债务是因为什么欠下,并且无异议。如果你公公是恶意欠下债务,并且你婆婆并不知情,那你婆婆可以起诉,并且由法院判决此债务由你公公自己偿还。
感觉你公公好像是有外遇,并且第三者已经育有1子,如果是这样,做为你婆婆,她是属于弱者的,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可以少承担,甚至不承担债务。法律是向着弱者的。
他们夫妻两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所以,他们本人造成的后果应由他们独立承担。不应由你们夫妻两来承担。

债务与你们没有关系,如果他们去世,你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讲,你丈夫与你公公均属于成年人,拥有完全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本人的民事行为产生的后果应该独立承担责任。

在正常的情况下,你公公所欠下的债务只要不是用于你和你丈夫的家庭生活,就应该由你公公自己来承担。

没有这个义务,法律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