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是如何选举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09:53
希望答案会简略些

日本国国家议会称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参议院定员24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散。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每年1月至6月召开通常国会,会期150天,其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免,天皇认证。

日本采用议会君主立宪制政体,在国会众议院拥有过半数席位的党派可获单独组阁权利,该党派领导人即为内阁总理大臣。现日本自民党在国会众议院拥有多数席位,那么自民党总裁即为首相。
基本程序有以下几点:
1.现任首相提出辞职。
2.召开自民党总务会议,决定选举日期。参选人要向总务会议提出申请。(参选人此时必须是众议院议员,而且必须有20名以上国会议员举荐)
3.开始竞选活动,拉票、拜票、街头演讲等)
4.进行党内初选,即自民党内拥有国会议员资格的议员开始投票。(这轮投票基本决定总裁人选。)
5.到达总务会议决定选举日期,开始全国党员投票。(普通党员1000票等于国会议员1票)得票过半数者当选自由民主党总裁。
6.国会召开临时会议,选举新一任内阁总理大臣。众议院首先投票,由于自民党在众议院拥有绝对多事,所以国会投票只是走形式。后参议院投票。当两院意见相背时召开两院协议会。如两院协议会不能达成共识,则以众议院决议为准。(见《日本国宪法》第4章“国会”关于“众议院优先权”一条)
7.由议长(参众两院议长皆可)上奏天皇。
8.前任内阁向天皇提出总辞职。
9.新首相入住首相府“永田町”召集选定内阁成员谈话。
10.天皇在千代田皇居正殿“松间”主持新一届内阁总理大臣“任命仪式”与新一届内阁大臣“认证式”天皇要向新一届内阁成员颁发任命状。
11.新一届内阁成员在皇居南门合影。
12.新一任内阁总理大臣在首相府1楼的小会议室主持“初阁议”。
以上程序完成后新一届内阁才可走马上任。
建议阁下参考以下资料:
《日本首相列传》《日本政治与外交》《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