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欠银行的钱真的不用还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45:26
内容:九五年,在老家的A信用社,由亲戚担保贷款5000.从九五年到2001 年间,陆续付了4、5千的息钱,并在2001 年还了1000并转票。转票后共计还欠10000.

九六年,在老家的B信用社,由亲戚(另外一位)担保贷款7000.96年至2001年付了2、3千的息钱。

今年回去先准备还10000,结果今年帮我家办理贷款的人说,我家的帐不用还了,说银行2年没追的话就不用还,是这样的吗?
附:1帮我家贷款(担保人)都是我家亲戚一位是信用社的一位是副乡长
2A信用社合并到了B
3A信用社发生过200百万公款被挪用案件

第一、你家与信合之间的债权是明晰有效的,根据契约关系,需要还款;
第二、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央票方式,对信合的呆坏账进行了冲销;
第三、信合在内部可以把你家贷款纳入坏账冲销,但对外仍享有追索权;
第四、如果你不还款,可能影响你家和担保人的信用记录;
第五、根据你家的关系,估计不会走司法程序,就是不会起诉你。

从信用社的角度来讲,信用社依然可以追索,不过看信用社动不动,一方面你认识人可以避免信用社采取措施,一方面如果人调离了信用社动不动呢,不过信用社这方面管理是不太严格,你可以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