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该有我的名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8:29:31
婚前,老公家付的首付25万,贷款30万,还贷30年,刚办下贷款3个月后,我们领结婚证了,房产证下来,我该不该要求写上我的名字,试探过老公,他的意思是只写他自己的名字,可是婚后我们要共同还贷啊,而且是30年。。怎么样说,还不伤感情呢?

应该要求写的,要不你是没有房产权的,其实你们可以写份协议啊!不写你的名字也可以,协议就写房子以后的产权归你们以后的孩子所有啊!这样大家都不伤和气的,我和老婆就是为了买房离了,现在想来真的好后悔,我答应写她的名字,但是我要她写保证5年不能离婚,如果离婚那她就没产权,可是她不答应,到最后我们离婚了,当时我就没有想到可以协议给孩子的,去公正处公证一下就可以的。好好想想吧!不要一时冲动做出傻事会后悔的。我就是很好的例子。

肯定要了。不写那不是你的权益没保障了。如果不放心的话,最好做个财产公证,这样以后大家感情不在了,这些都好商量。如果说20年以后你们分开了,那房子可就是他的了。你这20年还的不就白搭了吗。

唉 现如今这种情况几乎家家都有。。。

那 一定要有你的名字了 但是如果你们感情很好可以不要求啊 至于怎么说能不伤感情 那就那难了

如果他同意写当然好些了,不同意的话就不写,免得伤感情。照法律规定,如果以后离婚了,双方共同创造的财富还是可以分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