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2:48:49
妻子要与我离婚(我犯错在先,但已经悔过,她也原谅了我,但由于误会,她坚持要离婚)我现在如何做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没有小孩,2007年12月12日领的结婚证。谢谢。我追加分。

结婚才一年多,你最好能用自己的真诚打动她,让她回心转意,女人都很心软的,拖拖她也行,如果真的要离婚,现在都大多都采取协议离婚,因为这样比较快,如果要是走程序,一般要调解几次,最后才能离婚,走法律程序,一般都会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特别是你有错在先,如果你的爱人有证据,你就要付精神损失费,现在的婚姻法还可以,不然以前要是你有过错在先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也都是具体分析,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这个是以结婚时间为准,现在婚前财产只要能证明就会分给那个财产人,其他其实也没什么,彩礼什么就不要想了,最后我想你最好能说通,还是一起过吧,毕竟要是再结婚,又费钱又费力,好好考虑一下,毕竟你是有错在先!

依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但是,确实有一些人,结婚后,没有依法维护好婚姻家庭关系,导致离婚的情况出现。
如果是对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无过错方,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提出请求损害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自己的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过错方,应当实事求是承担责任,不要妄想在离婚时,再去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了。
下面是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