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购买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21:10
1.从一个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什么时候开始买社保?是从公司给我计算工资那天起(或是合同生效的那天起)公司就必须给我买相应的保险,这种说法正确吗?

2.我是2009年10月29日进入公司的,试用期一个月,于2008年12月15日签立了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和公司的行政人事确认过购买社保的时间,她说从2009年1月开始购买。可现在公司的人事又说社保要从2月才开始购买。那我1月的社保怎么办?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之前的社保费用?有什么证据可以让她哑口无言呢?

首先,你10月进公司,12月才签合同就不对。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也就是10月29日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应当从你开第一个整月工资开始缴纳也就是从11月份开始为你缴。

你现在需要的是你10月29日就入职的证据,比如考勤卡记录,比如你入职填写的表格。上面有日期。11月份的工资条,以及你工作的记录,都算证据。

有这些证据你就可以去社保中心稽查科投诉公司没有按时给你缴纳保险。人事部可能做得天衣无缝,你什么证据都得不到,那就完蛋了。但是至少你的合同是从12月15日开始的,那么1月份的保险就必须给你缴纳。他们一定是春节前把你的事情疏忽了,看你是新人就糊弄你。

当然,你还要在公司混,可能也不想跟他们搞太僵,那就跟人事协商,以一个什么名目给你些补偿。如果真的是他们的工作疏忽,可能他们也不愿意张扬,不能以补保险费的名义补偿给你。不过他们总得承担责任吧,不管是采取加班费或者差旅费什么任何名目补在你工资里就算了。

这样你拿了钱,名义上还不是保险费。你留好证据,任何时候都可以去投诉公司,因为在社保中心看来,他们仍然没有按时给你缴纳保险。如果有一天公司开除你,或者裁员跟你协商的时候,你可以把这个把柄拿出来,折腾他们一下。

怎么样?哥们斗法的招数够狠吗?哈哈,听我的没错,我是搞人事的。把分给我吧。

没办法啦~~我也是这样,我们那里还要自己向公司提出申请呢~~

1.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必须从你工作之日开始买,当然了,如果错过了当月的申报时间,那么就买不了的,只能下个月了

2.你这个情况,公司应该要从08年11月给你参保的,试用期也必须买的

公司已经拖欠你太久了,你可以跟公司协商,给你补交社保或者给你一些现金补偿,协商不成,你可以选择去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就必须给你补交了,但是没有现金补偿的,劳动局处理都是补交

你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工作关系和时间的证据,这样你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才有胜算的

协商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这是有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