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请法律朋友帮忙解释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45:18
甲乙是同学 在某网吧上网 刷卡的时候 乙与在网吧上网的丙发生冲突
甲就劝他们不要争执 被丙捅一刀子 这至少是两年前的事了 最近公安机关抓到了丙
所以 甲的家人收到了传票
但是甲由于工作忙,可否由别人替代?如果可以,请问有没有范围限制?

可以由别人代替,法律上的用语叫做“委托”,需要委托书和授权书。委托的范围没有限制,但是不得委托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和不能辨别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但得有委托书和当时详细的过程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