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2:56:11
我爷爷1995年在我奶奶去世后再婚,我爷爷有四个子女,继奶奶也有四个子女,我爷爷再婚时居住单位平房,一直没有房改,现在如果我爷爷去世后,房子还是以我爷爷名义(因为单位是以2001年时房价改的)参加房改,我想知道这房子应该怎么继承?继奶奶的四个子女能继承吗?另外,我奶奶去世时有五、六万钱,当时因爷爷在,也未由四个子女继承,请问现在四个子女还可以继承吗?

老年人晚年再婚引起的继承问题,因涉及财产及继承人较多导致情况比较复杂,一旦引发诉讼,往往会牵涉到几家人、几代人的经济利益。
  两个既简单又可行的解决方法:
  第一,进行财产约定。即老年人选择“夕阳婚”的时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自己死亡后,均归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等。采取此类办法时,应注意在协议中明确各自名下的财产种类、范围和归属,财产的名称应当确保准确,避免将来执行协议时产生歧义。
  第二,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分个人遗产。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形式,各个形式的遗嘱均有其相应的法律要件,所以立遗嘱时须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避免所立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影响效力。

先说你奶奶的事
奶奶去世后 有一半财产是你爷爷的(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半由你爷爷 和四个子女平分

我国继承法规定
夫妻一方去世后 有一半是起配偶的
另一半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
这里的子女包括
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继子女 养子女 他们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

这里要知道这房子是你爷爷再婚后才有的 还是之前有的
若是之前有的 就是你爷爷的四个子女平分
若是再婚后有的 就是你爷爷和继奶奶的婚后共同财产
有一半是继奶奶的个人财产
另一半由你继奶奶、你爷爷的四个子女、继奶奶的四个子女 平分

当然 这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果有遗嘱 且遗嘱有法律效力
就要按遗嘱的来

老人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再婚后形成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夫妻各占一半。
再婚老人的遗产继承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律规定的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继承法第十三条特别规定了三种情形:(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