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签???,提出辞职,工资扣下,加班费没有影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38:59
我在天津一家个体公司上班,从08年3月24日来到公司,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上周五(2009.02.06)我提出了辞职,我找公司老板谈,他说这个月的工资要扣下一大部分,加班费也要等到统一计算的那天才给(听同事说是在6月份),还有我粗略的计算一下加班时间至少也有500多个工作小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15元/8小时,请问这样的算法合法吗?我现在的工资是1800元,我们公司发放工资是每月的15日。我交接工作已经一周了,下周一也就是2009.02.16就打算离开公司。我现在该这么办?希望能帮助我一下!

你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可以提出以下诉求: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诉讼时可以提出判令厂方支付16个月工资的主张。
  2、加班工资按15元/8小时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你要认真统计一下,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班工资是按日工资的150%计算,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按200%计算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按300%计算。
  按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你可以按照上述算法,算清应付的加班工资,所谓诉讼请求之一。
  3、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等,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险,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建立,定期缴纳相关费用。所以诉讼申请还可以要求判令用人单位自国家保险政策生效之日起,补全应建立的保险及相关费用。
  4、如果仲裁结果不利,你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另外,劳动纠纷案件,不论在劳动仲裁阶段还是在法院诉讼期间,按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你不用担心手中无证据。
  5、最后提醒你一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属违规,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会找你的麻烦,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下周能不能走要慎重。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15元/8小时
显然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正常出勤,这个月扣你工资也是不合法的。
没有签劳动合同更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先和公司领导谈谈,谈不成的话,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去吧,你也可以告诉公司的领导,说明这些不合法的,如果公司不给你一个合理的答复,就去劳动仲裁了。
自己的利益,自己要去争取。否则什么都不会有的。去争取或者还有希望得到一些。

挺起你的胸膛,先给自己增加点自信,然后大声和公司的人事部门交涉辞工事宜,
第一次,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