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公证后,一方去世后,其名下的遗产是否应该按照此方式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7:44:53
再婚,为了保证将来财产没有争议,我们打算去做公证,想问一下,这个公证也会影响到将来的遗产分配吗?也就是说如果所有财产公证在我的名下,那么他将来如有意外,是否他就没有遗产呢?
非常感谢几位老师的解答,补充一下,如果把当前所有财产公证在我的名下,是否就可以完全避免将来意外情况下其他人(比如他的前妻子女等)来继承这部分财产了呢?

你好 财产公证的作用是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
这直接影响到今后遗产的析产
如果公正所有财产都属于您的话 必然会排除对方特定的私有财产 比如生活用品等等
对方死亡 你们公正的财产不属于他的遗产 并且如果他生前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话 你作为配偶属于第一继承人
关于继承方面情况较复杂 不能详细罗列 需要个案分析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祝好运

没有看明白,建议你在公证之前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一下。

所有财产公证在你的名下是不可能的吧?只能说现有状态下的财产公证在你的名下的话,将来对方发生意外,所公证的财产就不属于对方的。但是你们公证后,对方出意外前,夫妻双方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有对方的分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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