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人小作坊的诉讼适用管辖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17:56
一个家庭作坊,没有任何执照,工人是外地的,受伤之后对老板提起诉讼,由哪里的法院管辖
那被起诉的主体是谁?是老板个人,还是作坊?作坊连个名字都没有。 原原告现在在自己家,异地诉讼太多麻烦,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会受理并审理吗? 另外胜诉之后,被告拒不执行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是由老板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这样的话在取证方面存在着困难
被吿(起诉的主体)当然是老板了,因为没有注册,所以不能成为法人,老板还是自然人
如果被告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伤害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