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提上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22:02
我矿山是由两个股东合伙投资的个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大理岩开采,因老板可能与税务局有某种关系,开业几年我们也没交过地税方面的各种税种,只交过国税方面的增值税,我是从08年下半年接手做会计的,在我接手前的那些账本资料全部丢失,后来的那些账我是全凭自己的经验做出来的,地税方面有个个人所得税,是按收入的2%征收的,之前我是不知道的,这几天才翻到以前的资料看到,我想请问下,我09年1月的账要调整吗,要再做张凭证补提08年的个人所得税吗.09年后的可以按月计提,反正这些税我们暂时也不用交的,只是会计方面应该是这样做的而已,请知悉的朋友告知一声,谢谢

个人所得税按收入的2%征收?有这么征收的吗?个税一般都是发放工资时候代扣代缴,不用计提的呀?你说的是企业所得税吗?
如果你说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应该这么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建议你在09年1月份把上年应该计提的个人所得税补提出来,挂入应交水费科目中,今年的就按月计提即可。

二楼的朋友说的不完全正确.个人所得税除了按工资代扣代缴外,还有一种是企业性的个人所得税.房地产\建筑等工程公司都要涉及.一般按收入的百分比交.有3%的.我们这儿,都是在开票同时就把税都交齐了,不会有你说的这种漏税情况

应该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