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证帮别人代买车,现在出了车祸,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01:38
06年因朋友身份证丢失,没有办下来。买车时用了我的身份证买的,后来车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出了车祸,受害者变成了植物人,要打官司,主要责任在我朋友身上,我现在该怎么办?

用身份证帮别人代购车了,出了车祸,不应当承担责任,除非这个车祸是因为身份证所造成的,或身份证的主人是事故主体或责任人外。这在侵权责任法中是有明确规定了的。

  《侵权责任法》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朋友这个问题按照我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如果出车祸肇事司机跑的话那么追查到车主的相关手续后就按照行驶证上的人来追究责任的,比如一些保险也同样如此的。有的保险就是因为没有过户以至于不能得到赔偿这样的例子很多。
但是像你这样的情况你也先不要着急,既然事都已经出了那么就好好把解决就好啦。再说肇事司机也不是你你虽然有这个责任承担以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不是主要的,也就是只是负连带责任而已罢了。现在你唯一的办法就是配合警方把事情的经过全部给调查清楚,也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了只要事情调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