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签定户口落户协议,而他们并没有帮我办理相关手续,我可以追讨缴的手续费和损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0:39:34
我05年毕业,06年把我的户口和档案委托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落户,按照“省内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
(1)落户资料:
1) 就业协议书
2) 报到证
3) 学生集体户口登记表
4) 毕业证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6) 一寸照片2张 ”相关要求我都准备了,给他们负责人了,还有“(3)省内高校毕业生落户费用
本科应届100元,本科往届700元(毕业两年内)
专科应届700元,专科往届1350元(毕业两年内)”以此,我也上缴了1360元的费用,当时给了我一份协议和收据就说不用我管了,说他们会自行去我们学校取我的户口和档案的,可是在08年12月22日我因要办理身份证第二代去他们那问的时候态度也不好,让我自己去查我的户口和档案,结果发现我的户口和档案根本就还在原学校,那么我是不是该向他们追讨些什么?请各位帮帮忙了,谢谢!!!

可以,建议你与律师联系,让律师帮你起诉,这种情况,你一个人去肯定是不好办的,对方已经涉及违法。

你让他们把你的户口和档案马上办理完毕。再不办理小心成黑户口。如果想打官司,这劳神费力,你的户口也解决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