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不是全部报销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1:19:41
我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是12795元,我拿着这张发票到社保报销,社保实际报销12416.62元,社保说是根据这张发票的清单明细,有些费用不予报销。相差378.38元公司也不给我报销。怎么办?

1、按现行规定,职工工伤期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有些项目社保是不予报销的,有规定的。打个比方,假如说某个治疗需要某药品或器材,A是普通档次的,通常被普遍使用的,B是高档次的。那如果你使用了B,那就得自行支付高出A价格的部分。

肯定全部报销啊。而且还有工资和医药费和护理费。

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