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名字购入汽车,可以在父亲的公司抵扣税款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3:26:12
1.上个月国税总局才发的文件,明确小汽车,摩托车,以及其他缴纳消费税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
2.得看你是否在公司任职,如果不在公司任职,是不能直接入账的
建议可以用你的名义跟该公司签署一项合同之类的东西,内容如果想省事点的话,可以直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也就是相当于将该汽车的所有权基本上转让了,只是名义还是你的而已,但这样的话,税务风险比较大;通常的做法是与企业签订租用合同,这样你使用汽车的路桥,油费,维修等等发票,都可以拿到企业去报销入账,这样可以让该企业少交所得税
3.如果你买的不是小汽车,而是货车之类的,现在还没有落户的话,可以让销售商重新开票,开成公司的名义,落户也落公司的,那是可以抵扣的
4.当然,要明确一点,任何所谓的避税方法,相应的都有税务风险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是小汽车,就不能抵扣进项税。虽然现在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了,但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小汽车都征过消费税,属于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
如果是卡车,也不能抵扣,因为发票上的名称不是公司名称。用于抵扣的发票,发票上开具的名称必须是公司的名称。
入账的问题,严格来说也不能入,也是因为发票上的名称不是公司名称。但是有些税务机关掌握政策不是很严,如果公司和税务局关系不错,可以先入账,有问题再和税务疏通疏通。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给公司经营使用,入帐没问题,但抵扣增值税是不行的,只能做折旧抵所得。
你的名义是不可以的。因为在独资公司中有规定,经营支出和家庭消费支出要划分清楚。
你可以变更登记啊,反正平时你开就是了,独资没法查清。
在实际账务处理中这个事情比较模棱两可 法律规定肯定是不可以的 但是要看查账的时候是不是严格了 以规定来讲 个人名义的东西是不可以作为公司账务的 你这个汽车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福利费” 但是如果“管理费用—福利费”太多的话也是不行的 到了年末还需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