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和辛亥革命间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2:52:05

预备立宪旨在抵制辛亥革命,但是却激化了清廷与资产阶级宪政派和汉族地主官僚势力的矛盾,促使他们在革命中投机革命,加速革命的胜利进程

预备立宪是清朝灭亡前期的虚设,保皇派骗人用的~~
就是为了不让辛亥革命之类的革命爆发``

预备立宪
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亦称“筹备立宪”。义和团运动后,各地群众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国广泛传播,反清武装起义接连不断;资产阶级改良派为抵制革命,展开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立宪运动,并取得了清廷中央和地方一些汉族官僚的支持。这些情况,使清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姿态,应付立宪运动,并乘此加强皇权,以便镇压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挽救清朝统治的灭亡。
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慈禧太后很赏识载泽的意见,七次召见出洋大臣,并经御前会议反复筹划,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
这道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预备内容是“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这些措施实际还是清末“新政”的内容。清政府要求天下“臣民”必须“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尊崇秩序,保持平和以预储养成立宪国民之资格”,并强调先从“厘定官制”入手。
清政府“预备立宪”既同立宪派的立宪运动密切相关,又包含压抑革命派的用意。在立宪问题上,立宪派与革命派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从1903年起,立宪派就积极宣传君主立宪,要求迅速加以实行;革命派则坚决反对,并进一步发动反清武装起义。当清政府颁布“预备立宪”的时候,立宪派与革命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