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承包是否导致确认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5:57:59
A公司将一个工程违法承包给B个人,B个人与手下一群人完成这项工程后要求确认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B个人等人为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资格的主体!
问!是否应该确认劳动关系???

“是否应该确认劳动关系???”

不该(也不会被)确认劳动关系。
合同的订立是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否则合同不成立。A公司从来就没有做出过“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我想,您关心的应该是此事件中各方利益的处理。(揣测不对/不当之处,还请海涵。)

如果因为“违法承包”而导致工程承包合同无效,那么各方之前基于该“合同”取得的利益要各自返还;无法、难以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导致合同无效的一方如造成他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承担对方的损失。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我认为不应该,事实B是违法承包人,这个很容易证明,当初是如何约定,并不是按照人头发工资的,而是按照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的,并且实际结算也能证明不是劳动关系。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A公司虽然违法发包,但不可否认,A公司与B建立的是“建筑工程承包”的法律关系,B与手下人建立的是个人雇佣的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关系不同,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B的手下人无权要求A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地说,A公司违法发包,与B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A公司与B应依据《合同法》,按各自的过错向对方承担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与B手下人订立劳动合同,不是建筑工程承包法律关系中的义务,B手下人也不是建筑工程承包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故A公司不用承担此责任。

这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承包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