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数年后因没土地证房产证引起的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6:34:15
甲方买乙方的房子,因当时某种原因没拿到房产证土地证,当时只收到一个卖房收据。数年后。乙方母亲拿着土地证和房产证捣乱让甲方搬走。请问甲方打官司能赢吗。如果不能赢,有利的条件是什么?怎么打。

总体看,由于没有办理土地及房屋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甲方还没有取得房屋及所在土地的物权。而卖房收据仅仅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能作为确认权属的依据。

本案中关键在于乙方的态度。如果乙方反悔,那么甲方将存在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风险,当然乙方可能因此承担问曰责任;如果乙方还在继续配合,那么应当尽快安排办理产权过户问题。

乙方母亲不是房屋权利人,物权要求甲搬走。

如果没有合同的话你赢的希望不大。这就跟我卖你东西,你付钱给我,我没给你东西就不卖了一样,没办法。所在你只能拿着收据向乙方要回本金及利息 。并想办法要个精神损失费。耍人玩的后果。
祝你好运。

买卖没有真正成交
不好赢

可以拿着收据向乙方要回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