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31:55
因我们属酒店管理人员,酒店上层领导说要对我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意思就是原本休息的春节、国庆等节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的话,也不进行补休及发加班工资,我觉得不合理,但也不知道他们侵犯的是哪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按工资的300%计算。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不定时工作制中没有规定国定节假日是属于其中的,你们的领导是否是曲解意思了?你是在哪个城市的?比如在上海,是在每个区的社保中心有不定时工作制的申办窗口的,你可以到窗口当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