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合法拥有是怎么区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7:03:57
我家有块土地,以前是一个庙台(就是修建庙的土地).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庙拆了,剩下的那块土地就给当地的人自行占有.我家也在那占了一块.一直住到现在也没人来管....可是就这段时间,有人说要重修那个庙,就又要收回这块地.这块地很大部分为我们家的,有的是用分下来的土地跟别人换的...请问这块土地,我们家算是合法拥有它吗?如果要打官司有没有胜算.?

你家的使用年限超过20年没有,如果超过20年,使用权就属于你家。
如果未超过20年,鉴于你家占用的部分土地是用自家原土地置换而来,就换来的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你家。非置换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你家,但是,鉴于你家一直使用并维护,也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应该说,你家绝对合法拥有的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置换而来的那部分土地;非置换而来的土地使用权,就看使用年限是否超过2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