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割财产还是先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8:16:54
如题,老公提出这个问题并让我查查答案,并且和我讨论了财产问题。看来他想离婚了。

请问是否应该先按照协议把财产处理妥当然后才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哎,提这种问题真是郁闷!可是,我买不起他要的150平方米以上的看海豪宅(在我们这得225万以上),所以大概只好答应了!哎,他也该自己奋斗了!
看来是先签协议,再去民政局。那么,有关财产的署名有变更的,比较存折,房产,基金等,是要都过完户再去民政局吗? 还是先去完民政局,然后再按照协议处理有关财产?

多谢了!现在心乱如麻!

一般是先签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持离婚协议等到民政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签订协议后先办理过户再去登记离婚,这不受限制。

应当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然,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生效判决同样有效。

如果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没有什么争议的话,制作个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去民政部门换个绿本本就可以了 。过户手续可以在前、也可在后。
如果有争议的话,建议最好是通过法院判决会好一点。

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民政局办手续。

其实,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法官建议最好是去法院起诉离婚。